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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势股份 (1405.HK) 发布2025年全年业绩

2026-03-25 22:16   来源: 新华教育网

收入达人民币53.82亿元,同比增长24.8%

经调整净利润达人民币1.88亿元,同比增长43.3%

门店层面经营利润同比增18.5%;经调整EBITDA 同比增28.2%

每股利润同比增长157.1%至人民币1.08元,每股摊薄利润同比增长150.0%至人民币1.05元

香港2026年3月25日 /美通社/ -- 达势股份有限公司("达美乐中国"或"达势股份"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1405.HK) 是达美乐比萨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独家总特许经营商。公司今日公布其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5财年")的经审计全年业绩。


2025年全年业绩摘要[1]

以下所有比较均基于同比("yoy")

  • 收入达人民币53.82亿元,较2024财年的人民币43.14亿元增长24.8%。

  • 2025年净新增门店307家,新进驻21个城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大陆60个城市直营1,315家门店,其中在一线城市拥有517家门店,在非一线城市拥有798家门店。

  • 同店销售增长为-1.5%, 2024财年为2.5%, 2025年上半年为-1.0%。一线城市的同店销售额在2025全年、2025年上半年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期间,均保持正增长。

  • 门店层面EBITDA为人民币10.01亿元,较2024财年的人民币8.31亿元增长20.4%。门店层面EBITDA利润率为18.6%,2024财年为19.3%。

  • 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为人民币7.40亿元,较2024财年的人民币6.24亿元增长18.5%。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率为13.7%,2024财年为14.5%。

  • 经调整EBITDA为人民币6.35亿元,较2024财年的人民币4.95亿元增长28.2%。经调整EBITDA利润率为11.8%,2024财年为11.5%。

  • 经调整净利润为人民币1.88亿元,较2024财年的人民币1.31亿元增长43.3%。经调整净利润率为3.5%,2024财年为3.0%。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集团现金及银行结余为人民币10.02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数据为人民币10.69亿元。

  • 总会员人数达3,560万人,较2024财年的2,450万人增长45.3%。

[1] 请参阅下面的"关键定义"部分,了解所用某些术语的详细定义。

公司管理层评论

达势股份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CEO)王怡女士表示:"2025年我们再次实现强劲增长,全年收入达人民币53.82亿元,同比增长24.8%。同时,达势股份净新增307家门店,截至年末,我们的门店网络已覆盖全国60个城市,门店总数达到1,315家。我们的4D战略持续推动着各业务板块高质量发展。一线城市业务得益于同店销售额的正增长,展现出强劲韧性,印证了我们核心市场的强大品牌号召力。非一线市场目前已贡献近60%的总收入,新开门店也展现出卓越的单店盈利模型与资本效率。我们对把握中国比萨市场的巨大机遇充满信心,并将继续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长期价值。"

达势股份首席财务官(CFO)吴婷女士表示:"2025年的业绩充分体现了我们强大的增长动能与持续优化的运营效率。全年经调整EBITDA增长28.2%至人民币6.35亿元,经调整净利润增长43.3%至人民币1.88亿元。这些成果反映了我们贯穿始终的精细化成本管理、门店层面的高效投资、以及公司层面日益凸显的规模效应和效率提升。展望未来,我们将依托稳健的资产负债表,持续推进"走深"与"走广"的战略。随着门店网络持续扩大和门店运营稳步迈向成熟,我们将始终聚焦经营效率,以此为基石保障高质量增长。"

2025年全年财务业绩回顾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人民币百万)

2025年

2024年

同比变动

收入

5,382.0

4,314.1

+24.8 %

门店层面EBITDA[1]

1,001.0

831.4

+20.4 %

门店层面EBITDA利润率 (%)[1]

18.6 %

19.3 %

-0.7

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

739.7

624.0

+18.5 %

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率 (%)

13.7 %

14.5 %

-0.8

经调整EBITDA[1]

634.6

495.2

+28.2 %

经调整EBITDA利润率 (%)[1]

11.8 %

11.5 %

+0.3

经调整净利润[1]

187.9

131.2

+43.3 %

经调整净利润率 (%)[1]

3.5 %

3.0 %

+0.5

净利润

141.9

55.2

157.1 %

净利润率 (%)

2.6 %

1.3 %

+1.3

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元)

1.08

0.42

157.1 %

每股摊薄盈利(人民币元)

1.05

0.42

150.0 %


[1] 请参阅下面"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部分,了解所用某些术语的详细定义。

近期发展

2025年12月19日,公司连续第四年被美世评选为2025年最佳雇主,并首次荣获美世"雇主之星"奖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按门店数量计算,中国大陆市场已成为达美乐全球体系中的第三大国际市场。

2026年1月1日,公司在46个城市新开设62家门店,创下公司历史上最高的单日开店纪录。公司大连首店开业首日的销售额接近人民币70万元,刷新了达美乐全球系统的纪录。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在达美乐全球新店首30日销售额排行榜中,包揽了前50名的全部席位,徐州、邯郸及呼和浩特等城市的首店均位列其中。

业绩展望

集团计划在2026年净新增大约350家门店。截至2026年3月20日,集团较2025年底已开设了140家门店,另有14家门店在建设中,还有65家门店已签约,集团正按计划稳步推进2026年全年净新增350家门店的目标。

业绩电话会议

公司将于2026年3月25日(星期三)香港时间晚上7:00(美国东部时间上午7:00)举行业绩电话会议,讨论业绩。

仅供收听的业绩会网络直播可通过直播链接https://event.choruscall.com/mediaframe/webcast.html?webcastid=nHRXnD0d实时收听。

如欲通过电话拨入参与会议,建议事先使用以下提供的注册链接完成注册。注册后,每位参与者将收到一组拨入号码、会议密码和专属PIN,这些信息将用于加入电话会议。

注册链接: https://dpregister.com/sreg/10206649/1034ed20f15

如欲收听录音重播,可致电以下电话号码,录音有效期至2026年4月1日。

美国:

+1-855-669-9658

全球:

+1-412-317-0088

重播密码:

2877882

关键定义

  • 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指收入减门店层面产生的运营成本,包括以薪金为基础的开支、原材料及耗材成本、使用权资产折旧、厂房及设备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可变租赁付款、短期租金开支、水电费、广告及推广开支、门店经营及维护开支及其他开支。

  • 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率乃按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除以同年的收入计算。

  • 门店层面EBITDA定义为年内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并加回门店层面的厂房及设备折旧以及无形资产摊销。

  • 门店层面EBITDA利润率按门店层面EBITDA 除以同年收入计算。

  • 经调整EBITDA定义为年内经调整净利润并加回折旧及摊销(不包括使用权资产折旧)、所得税开支以及利息收入及开支净额。

  • 经调整EBITDA利润率按经调整EBITDA除以同年的收入计算。

  • 经调整净利润定义为年内利润并加回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

  • 经调整净利润率按经调整净利润除以同年的收入计算。

  • 净新增门店数按年内新开业门店总数减去年内关闭门店总数计算。

  • 同店销售增长比较相同门店于有关期间所产生的同比销售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同店销售增长比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同店销售额;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同店销售增长比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同店销售额;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同店销售增长比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同店销售额。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

为补充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列的综合财务报表,本集团亦使用并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或按其呈列的经调整净利润(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经调整净利润率(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经调整EBITDA(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经调整EBITDA利润率(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门店层面EBITDA(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及门店层面EBITDA利润率(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作为附加财务计量指标。

"门店层面EBITDA"定义为年内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并加回门店层面的厂房及设备折旧以及无形资产摊销。"门店层面EBITDA利润率"按门店层面EBITDA除以同年的收入计算。"经调整净利润"定义为年内利润并加回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经调整净利润率"按经调整净利润除以同年的收入计算。"经调整EBITDA"定义为年内经调整净利润并加回折旧及摊销(不包括使用权资产折旧)、所得税开支以及利息收入及开支净额。"经调整EBITDA利润率"按经调整EBITDA除以同年的收入计算。

本集团认为此等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有助于就不同期间及不同公司的运营表现进行对比。本集团认为,此等计量指标为投资者及其他人士提供有用信息,使其以与本集团管理层所采用者相同的方式了解并评估本集团的经营业绩。然而,本集团所呈列的经调整净利润(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经调整净利润率(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经调整EBITDA(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经调整EBITDA利润率(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门店层面EBITDA(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及门店层面EBITDA利润率(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未必可与其他公司所呈列类似名义的计量指标相比。此等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指标用作分析工具存在局限性,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人并不应将其视为独立于或可替代本集团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呈报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的分析。

前瞻性陈述

本文件及/或公告包含前瞻性陈述,具有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任何表达或涉及关于预期、相信、计划、目标、假设、未来事件或绩效的讨论的陈述(通常但不总是通过使用诸如"将"、"预期"、"预计","估计","相信","此后","应当","可能","寻求","应该","打算","计划","预测","可以","愿景"、"目标"、"目的"、"渴望"、"旨在"、"目标锁定"、"时间表"和"展望")不代表历史事实,具有前瞻性,可能涉及估计和假设,并且受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及/或公告详述的风险因素)、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其中一些因素超出了公司的控制范围。因此,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实际结果或结果与前瞻性陈述中表达的结果或结果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的前瞻性陈述是基于有关未来事件的假设和因素,这些假设和因素可能不准确。这些假设和因素是基于公司目前可获得的有关其经营业务的信息得出。可能影响实际结果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中,存在大量公司无法控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运营和业务前景;其业务和运营战略以及实施此类战略的能力;其发展和管理其运营和业务的能力;其控制成本和费用的能力;其识别和满足客户需求和偏好的能力;其竞争对手的行动和发展;及其经营所在市场的总体经济、政治和商业状况其经营所在行业和地域市场的监管和经营条件发生变化。

任何前瞻性陈述仅在作出此类陈述之日有效,除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或在适用法法例所规定外,本公司并无责任更新任何前瞻性陈述以反映作出该陈述之日后的事件或情况或反映意外事件。

由于实际结果可能与任何前瞻性陈述中表达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强烈警告投资者不要过分依赖任何此类前瞻性陈述。本公司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不应过份依赖前瞻性陈述,并请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审慎行事。


责任编辑: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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